泰兴古建筑房屋质量检测评估 泰兴房检站 教育部指定
2. 鉴定对象
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,应对建筑物进行可靠性鉴定:
(1)、建筑物拟改变使用用途、使用条件或使用要求时;
(2)、建筑物拟进行加层、插层或其它形式结构改造时
(3)、建筑物本身出现明显结构功能退化现象或有明显倾斜时;
(4)、外部作用影响使建筑物产生明显损伤时
(5)、由于设计、施工或使用原因对建筑的安全使用产生有根据的怀疑并引起纠纷时;
(6)、出于保护要求,需要了解保护性建筑的工作现状以及在目标使用期内的可靠性时;
(7)、建筑物超过设计使用年限时。
3. 鉴定内容
1)初步调查
(1)、图纸资料
(2)、建筑物历史
(3)、制定详细调查计划及检测、试验工作大纲并提出需由委托方完成的准备工作。
2)详细调查
(1)、结构基本情况勘察:
a、结构布置及结构形式;
b、圈梁、支撑(或其他抗侧力系统)布置;
c、结构及其支承构造;构件及其连接构造;
d、结构及其细部尺寸,其他有关的几何参数;
(2)、结构使用条件调查核实:
a、结构上的作用;
b、建筑物内外环境;
c、使用史(含荷载史)
(3)、地基基础(包括桩基础)检查:
a、场地类别和地基土(包括土层分布及下卧层情况);
b、场地稳定性(斜坡);
c、地基变形,或其在上部结构中的反应;
d、评估地基承载力的原委测试或室内物理力学性质试验;
e、基础和桩的工作状态(包括开裂、腐蚀和其他损坏的检查);
f、其他因素(如地下水抽取、地基浸水、水质、土壤腐蚀等)的影响或作用。
(4)、材料性能检测分析:
a、结构构件材料;
b、连接材料;
c、其他材料;
(5)、承重结构检查:
a、构件及其连接工作情况;
b、结构支承工作情况;
c、建筑物的裂缝分布;
d、结构整体性;
e、建筑物侧向位移(包括基础扭转)和局部变形;
f、结构动力特性
(6)、围护系统使用功能检查
(7)、易受结构位移影响的管道系统检查。
3) 安全性鉴定评级
一般检测单位在具体检测实施中,具体做如下检测工作:
1)调查房屋建筑概况:对建筑的年代、布局、功能、风格、环境,以及最终要求进行了解和解析。
2)考证房屋历史沿革,重点保护部位及保护要求;
3)建筑结构图纸测绘:重新对房屋的整体布局、结构尺寸等进行测量,并绘成图纸;
4)结构体系复核检测;
5)构件尺寸和配筋复核检测;
6)结构材性检测;
7)房屋完损状况检测;
8)房屋倾斜及沉降测量;
9)结构验算与安全性分析;
10)抗震性能评估;
11)结构维修可行性建议。
主要技术依据
[1]《房屋质量检测规程》(DG J08-79-2008);
[2]《建筑结构检测技术标准》(GB/T50344-2004);
[3]《危险房屋鉴定标准》(JGJ125-99)(2004版);
[4]《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》(GB50292-1999);
[5]《工程测量规范》(GB50026-2007);
[6]《建筑变形测量规范》(JGJ/T8-2007);
[7]《房屋修缮工程技术规程》(DG/TJ08-207-2008 );
[8]《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》(GB50007-2011);
[9]《砌体工程现场检测技术标准》(GB/T 50315-2011);
[10]《砌体结构设计规范》(GB50003-2011);
[11] 工程设计、施工、检测等有关规范标准。